一、志愿者对象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志愿者共分为三类,分别为:团队志愿者、社会志愿者以及专家志愿者。
(一)团队志愿者:
1.团队志愿者成员数或团队志愿者招募能力在30人次以上者可报名团队志愿者。
2. 要求团队成员热心科普公益事业,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 团队需与本中心签订《宁波科学探索中心志愿者服务协议》或《共建协议书》,并根据协议内容提供志愿服务;
4. 遵守本中心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社会志愿者:
1. 以个人意愿形式参与我中心科普志愿服务者可报名社会志愿者;
2. 要求社会志愿者热心科普公益事业,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6周岁-70周岁,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长期在宁波居住、工作或学习;
3. 社会志愿者需获得我中心注册志愿者资格方可提供服务;
4. 遵守本中心的其他规章制度。
(三)专家志愿者:
1. 身体健康,在各专业领域具备先进性;
2. 热爱科普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3. 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进行志愿服务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和时间;
5. 长期在宁波居住、工作或学习。
二、志愿者岗位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为志愿者提供必须的工作环境及需要,并按工作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情况对志愿者分岗,给志愿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一)团队志愿者及社会志愿者工作岗位分活动岗位和固定岗位。
1.活动岗位是指为外出科普服务、大型活动时所需的志愿者设置的工作岗位,具体安排以活动实际情况来定;
2.固定岗位是指宁波科学探索中心日常运营中,志愿者参与的工作岗位,如辅导讲解、大厅服务、秩序维护等。
(二)专家志愿者的服务内容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宁波科学探索中心工作实际及需求而定,并适时进行调整。专家志愿者的服务内容:
1.适时为公众提供展厅展项的各种专业讲解和答疑;
2.协助完善讲解词、说明牌等展览教育基础性工作;
3.参与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的其他科普教育活动。
三、志愿者服务时长
(一)团队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时间累积应不少于360小时/队;社会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时间累积应不少于18小时/人。
(二)专家志愿者服务按次计算,每年参加服务次数累积应不少于2次。
四、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利:
1.享有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2.就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享有午餐,部分可享受交通补贴;
4.申请注册志愿者资格;
5.优先参加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
6.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维护志愿者和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的社会形象;
3.服从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管理;
4.非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承诺的志愿服务时间;
5.参加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6.不断提高自身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7.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志愿者表彰
(一)对学生志愿者及社会志愿者实行星级认证制度
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按年度评定一次。
1.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3.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6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包括星级认证情况),综合其他各方面情况,适时组织评先表彰活动,并加强宣传、争取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获得社会认可。
(二)宁波科学探索中心将根据专家志愿者的出勤情况、服务质量及对宁波科学探索中心的其他贡献,定期(一般以年度为单位)或不定期对专家志愿者进行表彰与奖励,或推荐申报馆外相关奖励。